【政策速递】“停工令”不会来了,国家正式发布《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0-12-15 15:19:09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文章《最强“停工令”》,现在终于有了下文:取消统一的限产停工比例。这就意味着,今年秋冬季的“停工令“不会来了。

  为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国务院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小编将其中与建筑业相关的内容整理如下,供各位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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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时间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实施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攻坚行动方案》第9条

  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9 吨/月·平方公里。自 2018 年 10 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 5000 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去年的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政府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行业都设定了具体数额的限产比例,譬如限产30%,甚至50%。这样的“停工令”,导致大批企业被迫停工限产,大量工人失业,引发了一部分负面情绪。今年的《攻坚行动方案》,正是考虑到去年的各种情况,不再“一刀切”式停工停产,而是要求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仅第9条要求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所以,那些炒作《最强“停工令”》的人可以静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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