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12]14号)、省《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将继续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单位应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安全月”活动方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结合 “安全月”活动的开展,以创建“绿色平安工地”为契机,不断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持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通过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全体员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要充分运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知识等;要收集典型事故案例,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教育舆论氛围。要在年初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对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等安全基本操作技能,有效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教育取得实效。
集团公司将利用“博圣报”在“安全月”期间开辟安全专栏,对近期公布实施的新规范、新标准进行宣传贯彻,并由安全设备部组织一次对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三、重点加强对高危施工作业进行专项治理。各单位应对所属施工项目的起重机械装拆(顶升)、附墙装置安装、群塔施工管理和日常使用维护情况进行重点监查,并对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层脚手架、悬挑料台使用情况等方面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分管安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要建立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登记台帐。
集团公司准备在“安全月”期间,对本地施工项目组织一次创建“绿色平安工地”检查考核活动,并对在用塔机、施工电梯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切实抓好夏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各施工项目部要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延长施工作业人员的午休时间。
2、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为职工提供清洁卫生的饮食。
3、职工宿舍要配备有效的降温通风设施,保证作业人员休息好。
4、应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消暑用品,施工现场要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充足的合格饮用水。
5、要加强安全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上班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赤膊、穿拖鞋和背心上岗作业,严格禁止酒后上岗。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库房要保持通风,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采取遮阳措施,禁止日光爆晒,焊割作业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有专人看护,备有灭火器材。
7、雨季施工要重点加强基坑边坡防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基础及施工用电线路、漏电保护器的检查防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台风季节,要对塔吊、井架、施工电梯、脚手架、防护架(棚)、总配电房、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设施采取加固防护措施。
9、雷雨季节,对塔吊、施工电梯、井架、钢管脚手架等高大物体采取可靠的避雷措施,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工作业。
10、在地下管沟、密闭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焊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防中毒、电击伤人事故发生。